中央對于發酵床養豬的投資補助標準為:
分年出欄500—999頭、1000—1999頭、2000-2999頭和3000—10000頭四個檔次予以補助,1萬頭以上不再安排補助投資。其中:
年出欄500—999頭的養殖場(小區)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20萬元,其中:蘇浙粵每個補助15萬元,西部12省(區)每個補助25萬元,其他地區每個補助20萬元,京津滬地區不安排。
年出欄1000—1999頭的養殖場(小區)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40萬元,其中:京津滬蘇浙粵每個補助30萬元、西部12省(區)每個補助50萬元,其他地區每個補助40萬元。
年出欄2000—2999頭的養殖場(小區)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60萬元,其中:京津滬蘇浙粵每個補助50萬元,西部12省(區)每個補助70萬元,其他地區每個補助60萬元。
年出欄3000—10000頭的養殖場(小區)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80萬元.
考慮到云南、貴州、重慶的特殊情況,云南、貴州、重慶可適當降低年出欄規模,安排部分300-499頭的養殖場(小區、重點戶),中央平均補助投資為10萬元。
中央補助投資必須??顚S?,嚴禁擠占、挪用。地方政府要根據項目改擴建實際的規模大小,安排必要的配套資金,支持項目。